各镇党委,各街道党工委,区委各部委办局,区各委办局党(工)委(党组),各园区党工委,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:
根据中共泰州市纪委泰纪组发〔2017〕14号通知批复,经研究决定:
翁爱民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。
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员会
2017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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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市纪委,区人大、区政府、区政协,区纪委,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。
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