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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类

发布时间:2016-08-24 点击数: 1

一、奖励标准及政策依据

  对评审立项为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项目,通过贷款贴息、无偿资助、资本金投入等方式给予资助,资助额度约为50-100万元不等。

  ——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、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1999〕47号)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及解读

  1. 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,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,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。有良好的经营业绩,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70%;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%;

  2. 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,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%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%;

  3. 申报的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,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;

  4. 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,优先支持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;

  5. 优先支持获得过社会上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。

  三、申报材料

  1.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;

  2. 最近两个财务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,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;(注册未满18个月企业提供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和验资报告;重点项目须报最近四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)

  3. 特殊行业许可证(如医药、农药、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批文);通信产品入网许可证;公共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;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等;

  4. 检测报告(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技术、性能方面的检测报告);

  5. 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;

  6. 银行贷款承诺、贷款合同、借款凭证、贷款付息单等;

  7. 环保证明(项目如可能产生污染,需提供由环保部门出具的三废排放达到法律、法规规定标准的证明);

  8. 销售合同(为证明申报产品即将形成销售,企业与买方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);

  9. 项目相关的技术交易合同;

  10. 其他科技计划立项证明。

  四、申报时间及途径

  每年5月左右,区科技局组织企业进行网上申报,纸质材料由市科技局汇总上报省科技厅、国家科技部,项目经专家组网上评审,按得分高低排序择优立项,结果在10月份公布,资助经费当年拨付到位。项目指南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网站(www.innofund.gov.cn)上公布,具体要求详见每年度项目申报通知。

  项目受理:泰州市海陵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高新技术与科技条件科

  地址:泰州市青年北路26号

联系电话:0523-86225869(O)86225359(F)